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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人在深圳,之前离婚的判决书需要公证认证,因为要和香港人登记结婚,请问该怎么办?需要哪些材料?
答鸿证在线 · 专业解答
您需要办理离婚判决书的公证及附加证明书(海牙认证),以便在香港使用。首先,您需向深圳市公证处申请离婚判决书公证,确认其真实性。之后,将公证书送至外交部或深圳市外事办办理附加证明书。鸿证在线可协助您准备材料、预约公证及认证流程,但最终公证书由公证机构出具。
办理材料
- 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
- 判决书生效证明(由法院出具)
-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-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
- 结婚证(如再婚需提供)
- 香港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
办理流程
- 准备上述材料,前往深圳市公证处申请离婚判决书公证
- 公证处审核材料,出具离婚判决书公证书
- 将公证书送至深圳市外事办或外交部办理附加证明书
- 领取附加证明书后,将整套文件提交给香港婚姻登记处
费用与时限
费用包括公证费与附加证明书费。离婚判决书公证费多数地区参考价约200元/件,附加证明书费约150-300元,具体以深圳市公证处及外事办最新公示为准。办理时限常规3-5个工作日,加急可缩短至1-2个工作日。
常见问题
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后,香港婚姻登记处会认可吗?
是的,经公证及附加证明书后的离婚判决书,香港婚姻登记处通常认可,但建议提前咨询香港婚姻登记处具体要求。
如果判决书是多年前的,还需要生效证明吗?
需要。判决书生效证明是证明判决已生效的文件,无论时间多久,公证时均需提供。
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?
可以。您可出具委托书,委托他人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代为办理,但部分公证处要求本人到场,建议提前确认。
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整理,具体所需材料、办理费用与口径以公证处最终要求为准。鸿证在线提供咨询与代办协助,不替代公证机构,公证书由合作公证机构依法出具。